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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记者李文亮)年的青岛“天价大虾”事件曾轰动全国,近日一名西安游客微博曝称在青岛又遇“海鲜黑店”,吃了“天价龙虾”,再次引爆网络。7月31日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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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晚,西安网友“
这样的事情一经曝出,立刻引得网上舆论一片哗然。有人说“天价虾重出江湖”,也有人质疑“天价虾不等于天价龙虾”,争论声中,地方政府部门连续作出调查回应。
7月28日,针对该网友的反馈,青岛市崂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其官方微博“
7月29日,“
7月31日,
经查,该餐厅点菜间显著位置悬挂消费提示“龙虾、深海蟹、鱼以斤为计价单位”,海鲜均明码标价(其中龙虾标价元/斤、蛤蜊12元/份);点菜间影像记录的点菜过程显示,游客现场挑选龙虾并拍照的过程平和;点菜间的称具经检测合格(游客所点龙虾称重2.6斤),菜单上显示龙虾椒盐三吃并有该游客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以及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餐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按规定明码标价。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
相关部门经对该餐厅许可证信息公示、后厨卫生、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该餐厅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前台悬挂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健康证、原料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记录齐全;厨房配备消毒设施,清洗后的餐具散放,无保洁柜,冷柜食材原料未按种类分开存放,已做现场检查笔录,责令限期整改。
针对游客反映出租车司机介绍龙虾价格70元/斤的情况,崂山区交通局与当事游客进行了电话联系沟通,游客未能提供出租车票和车号,交通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入排查。对游客反映的出租车司机介绍龙虾价格与饭店实际标价不相符而产生的消费纠纷,经了解,该餐厅和游客已协商处理。青岛市崂山区将继续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监督检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